为贯彻落实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工作方针,进一步加强公司所属电厂安全生产管理,提高电网安全生产水平,在原国家电力公司《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》的基础上,结合近年来发生的电厂相关事故(故障)所暴露的问题,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编制了《国家电网公司发电厂重大反事故措施(试行)》,并于lO月26日以国家电网生[2007]883号文予以印发二
883号文说,确保并网电厂安全稳定运行,是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和前提,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所属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,认真贯彻落实本反事故措施、《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(试行)》及相关规程、规定要求,深入分析、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,切实提高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。本反事故措施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,请及时反馈公司总部生产部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原国家电力公司《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》停止执行。
《国家电网公司发电厂重大反事故措施(试行)》详细内容请联系国家电网公司生产部
883号文说,确保并网电厂安全稳定运行,是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和前提,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所属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,认真贯彻落实本反事故措施、《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(试行)》及相关规程、规定要求,深入分析、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,切实提高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。本反事故措施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,请及时反馈公司总部生产部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原国家电力公司《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》停止执行。
《国家电网公司发电厂重大反事故措施(试行)》详细内容请联系国家电网公司生产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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