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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电企业电能损耗规范化管理标准(试行)

  • 时间:08-01-06  来源:   进入论坛   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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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电企业电能损耗规范化管理标准
(试行) 


  第一章   总    则
 
1.1 目的和依据
为适应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发展要求,加强农村电力网电能损耗(以下简称“线损”)的规范化管理工作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、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规定》、《国家电网公司农村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办法》和国家电网公司“农村电网电能损耗管理模式”研究成果,制定本标准。
1.2 适用范围
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县供电企业(包括直供直管、控股和代管)的线损管理工作。各区域电网公司、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电力公司可根据本标准要求,并结合当地具体情况,制定实施细则。
1.3 基本原则
县供电企业在进行线损规范化管理工作中,应遵循“综合体系、科学管理、公众参与”的基本原则,并建立起“管理体系、技术体系、保证体系”为支撑的科学、规范、高效线损管理方式。
 
第二章  线损组织管理
 
2.1 线损管理网络
2.1.1 县供电企业应按照“统一领导、归口管理、分级负责、监督完善”的原则,建立健全科学、完善的线损管理网络。
2.1.2 线损管理网络应当由线损管理领导小组、线损归口管理部门、考核监督部门、专业管理部门及班组站所组成,形成体系健全、运行有效的管理机构。
2.1.3 线损管理人员配置
线损管理领导小组:县供电企业主管领导任组长,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,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,负责整个单位的线损决策性管理与领导。
线损归口管理部门:设置专职线损管理人员,负责整个单位的日常线损管理工作。
考核监督部门:设置专(兼)职人员,负责组织对线损管理的考核和监督。
专业管理部门:设置专(兼)职线损管理人员,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线损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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